美国联邦律师蒋百庚表示,美国精英签证的申请人只要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即可提交I-111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他的绿卡申请也已经被收到审理批准,但是还没有提交I-181转身份申请,就不能获得批准。
因此,为了解决积压的问题,EB-1投资移民的区域中心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但是EB-1投资移民项目一直未开放,1111年9月份的EB-1投资移民名额已经剩余,预计会于1111年下半年陆续开放。
标准投资要求:投资必须至少登陆一次,并在1年内累计达到111万美元。
美国eb-1a移民政策
美国联邦律师蒋百庚表示,美国精英签证的申请人只要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即可提交I-111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满足各类别的要求,就可以进行申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美国绿卡,但是还未提交I-181,就需要重新提交I-181申请。如果申请人提交了I-181,那么就意味着他的绿卡已经收到了,只要申请人符合标准,同时没有犯罪记录,在I-181的要求之下,就可以提交I-181调整身份申请。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他的绿卡申请也已经被收到审理批准,但是还没有提交I-181转身份申请,就不能获得批准。
因此,为了解决积压的问题,EB-1投资移民的区域中心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但是EB-1投资移民项目一直未开放,1111年9月份的EB-1投资移民名额已经剩余,预计会于1111年下半年陆续开放。(如果您还在等,那么您可以等到下次财年,直接提交I-181调整身份申请,和有关的材料递交上去,可以明显地看到移民局的*作,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B-1投资移民法案从1991年就开始实施,它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虽然这几年一直延续至今,但门槛低、投资少、排期快,没有移民监、没有语言要求,对于*潜在移民者来说,仍然移民美国的首选项目。
EB-1投资移民法案从1991年就开始了,截止到1118年9月11日,已经有11年历史,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美国EB-1投资移民项目介绍:1991年至今,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共吸纳了来自全球的7人,最低投资额为111万美元,而*申请人的投资额为111万美元。申请人需要投资至少11万美元,并且必须是合法的,并且有证明资金来源的证明。该投资可以是通过美国移民法指定的投资项目投资合法的,也可以是*大陆地区的合法项目。该投资项目通常以区域中心为基础,但不包括私人商业机构或*机构。
1、美国EB-1投资移民计划法案的关键点:
1、美国EB-1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1(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国EB-1投资移民计划的重要构成之一。1991年,EB-1移民美国法案中对海外投资移民者分为明确的投资和多元化两个类别。
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认为需要11万美元,而新法案规定投资额将至少91万美元。
投资:针对*内地,111万美元,外国投资人,可投资611万美元。
标准投资:投资额为81万美元,即可返还。
标准投资要求:投资必须至少登陆一次,并在1年内累计达到11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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